产品与服务

  • 载体中心在线服务
  • 病毒载体服务
  • 实验材料共享库
  • 仪器设备和实验空间共享
  • 其他服务

2) 按需包装rAAV载体

按需包装rAAV病毒载体

载体中心为北京脑中心各实验室科研人员提供rAAV病毒载体的按需包装服务。若科研人员所需的rAAV病毒载体数量较多或没有预包装现货,请选择该项服务。目前载体中心可稳定包装rAAV2/1、rAAV2/5、rAAV2/8、rAAV2/9、rAAV2/retro、rAAV/PHP.eB、rAAV2/DJ8等;也拥有rAAV2/2、rAAV2/7、和rAAV2/rh10、rAAV/PHP.S等其他包装系统,科研人员可根据实验要求按需选择(受工作量限制,载体中心不再单独提供病毒纯化浓缩服务)。
      为鼓励实验材料共享,载体中心专门针对同意共享的rAAV包装服务提供额外优惠。如果同意共享,载体中心将会把申请者提供的pAAV质粒纳入共享库(请务必提供正确图谱),同时将少量包装的rAAV病毒纳入预包装病毒现货;如果申请者不同意实验材料共享,未经申请者实验室PI同意,载体中心将不会保留任何质粒、菌液、或rAAV病毒载体备份。


rAAV病毒载体按需包装服务申请流程

    a)   点击进入“载体中心在线服务”-“AAV包装”,按需求填写订单并提交。

    b)   载体中心的共享质粒库“载体中心在线服务”-“质粒库”中保存有大量pAAV质粒可供选择用于rAAV包装,科研人员可搜索质粒列表,点击“详情”-“包装病毒”,转至病毒包装系统再提交包装需求。

    c)   如果科研人员所需的pAAV克隆(或包装质粒)不在质粒库中,可以自行获取或构建质粒后提供给载体中心,也可以选择载体中心提供的“按需构建病毒载体克隆”进行质粒构建。

    d)   如果申请者自行提供质粒用于病毒包装,请提供含相应pAAV质粒的新鲜菌液,由载体中心扩大培养提取质粒进行病毒包装;质粒质量直接影响rAAV包装效果,如无特殊原因,不建议申请者直接提供转染用质粒用于病毒包装。受工作量限制,载体中心不接受提供少量质粒以供转化后进行质粒大提,但申请者可申请克隆服务进行质粒转化(按克隆服务收费)。

    注:请务必提前活化细菌,并确认所提供pAAV克隆的正确性。

    e)  AAV包装以3个15 cm2培养皿作为一个单位。包装量过小不易于后续浓缩操作,无法保证有效包装滴度。如需要更大包装量,请在服务申请表中注明;增加包装量后,服务收费(按照包装单位计算)也将相应增加。

    f)   包装浓缩完成后,载体中心通过qPCR法测定rAAV滴度,该测定值为rAAV基因组拷贝数(genome copy/ml),而非病毒载体实际感染滴度。

    注:AAV包装得率依不同血清型而异。对于多数AAV血清型,一个包装单位可以获得>300-400 μl滴度>1×1012gc/mlrAAV病毒

    g)   病毒包装和滴度测定完成后,载体中心将以邮件的方式通知申请人,相关信息也会在服务申请网站上实时更新。请领取人自备冰盒,按预约时间准时到载体中心实验室(1013室)领取rAAV重组病毒,并签字登记。

    注:领取rAAV后请尽快按适合实验需求的体积分装,保存于-80并避免反复冻融。


      为更好的进行质量控制以提高服务水平,病毒载体中心可以对所包装的带荧光病毒按需求进行脑内注射测试,同时也将对所提供病毒进行质量追踪,请病毒载体使用者务必及时反馈使用该病毒载体的使用情况,反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病毒载体名称、实验动物信息(品系、性别、年龄等)、细胞系信息(细胞系)、病毒使用参数(滴度、体积、注射脑区、坐标、观察结果时间等)、病毒载体使用结果(荧光信号情况、目标基因表达情况、实验结果)等。


© 2023 by Personal Life Coach. Proudly created with Wix.com  ICP备案号:京ICP备18029179号